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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時間: 112-04-20

112年度「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單位表揚計畫」(金展獎)

112年度「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單位表揚計畫」,獎項、受理期間及受理方式如下:

一、獎項及申請對象:

(一)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獎計20名:進用身心障礙者適應職場協助及輔導有優良事蹟之公、私立單位。
(二)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獎計3名: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業務或措施有優良事蹟之私立學校、團體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二、評比項目:

(一)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獎:
1.建立身心障礙者友善進用機制。
2.友善身心障礙者職場環境規劃。
3.促進身心障礙者職涯發展措施。
4.實際進用身心障礙員工百分比及身心障礙員工平均年資乘積。
5.進用身心障礙者障別及職類之多樣性。
(二) 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獎:
1.服務成效。
2.創新作為。
3.影響性。
4.其他顯著事蹟。

 

三、受理期間:

自112年5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四、受理方式:

請依附件報名表件填復申請資料(含電子檔),於受理期間送至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