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就業資源

公益彩券回饋金專區

簡介

公益彩券回饋金是由政府發行彩券所產生的收益,專門用於支持社會福利與公共事業,這些回饋金將用於改善弱勢族群的生活條件、推動就業服務、增進教育與醫療資源,還有許多其他社會公益項目,無論是老人、兒童、身心障礙者,或是低收入家庭,皆可從中受益。

為促進弱勢族群就業機會,勞動部透過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政府部門及民間團體辦理相關服務計畫。每年,勞動部將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公告補助事項並受理案件,如有意願推動相關計畫的政府單位及民間團體,歡迎申請補助,更多相關訊息可進「公益彩券回饋金專區」參考。

 

依據

依據「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及「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補助作業要點(下同公彩補助要點)」規定辦理補助計畫事宜。

 

目的

勞動部透過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地方政府及非營利組織辦理弱勢族群就業服務相關計畫,幫助於弱勢群體投入勞動市場,提升就業能力。

 

補助對象

  1. 地方政府。
  2. 依其設立目的、任務、宗旨所辦事項之服務對象為特定對象及就業 弱勢者之依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下列單位:
    1. (一)學校。
    2. (二)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
    3. (三)醫療機構。
    4. (四)社會福利機構。

 

補助範圍

  1. 公益彩券經銷商就業或轉業之職業訓練、訓練津貼、就業服務及職務再設計。
  2. 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相關計畫。
  3. 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就業研習、座談或宣導等相關活動。
  4. 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服務人員知能訓練相關活動。
  5. 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模式探討或實驗性計畫。
    前項補助以具創新性、實驗性、整合性或中長程性質者優先。
    地方政府、學校、機構或團體之申請期程,由本部依回饋金運用情形及計畫推動需要,另行公告。

 

檢附文件

地方政府申請補助,應檢具下列文件

  1. 公益彩券回饋金申請補助計畫書
  2. 其他本部指定之文件。

  學校、機構或團體申請補助,除前項文件外,另應檢具下列文件:

  1.   (一)申請單位章程或其他足以證明設立目的、任務、宗旨之相關文件。
  2.   (二)立案或許可證書影本。
  3.   (三)法人登記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4.   (四)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註:計劃書申請格式請參照附件檔案-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補助作業要點附件二

附件檔案

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補助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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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彩回饋金補助計畫聯繫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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