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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時間: 114-04-14
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整行政指導
為了達到對身心障礙勞工,在職場上平等無歧視的目標,「合理調整」是促進職場的多元與融合的必要元素。為了協助勞資雙方瞭解合理調整的定義與內涵,以及如何在身心障礙勞工各就業階段實施合理調整,本部經邀集相關民間團體、學者專家及行政機關討論後,訂定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整行政指導(以下簡稱本行政指導),供勞雇雙方及各界參考運用。
訂定「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整行政指導」,並自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生效。